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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WJ-2021003]闽侯县医院信息化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2-7


1、项目编号:BYWJ-2021003

2、项目名闽侯县医院信息化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网上询价

4、公告时间:20210201

5、公告网站:http://www.ccgp.gov.cn/、http://www.boyibid.com

6、询价截止时间:2021020509:00

7、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层

   联系人:小戴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7

8、询价情况:共有三家供应商参与询报价,福建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最低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按规定确定其成为交供应商。附件详见询价文件(详细报价情况请见http://www.boyibid.com“其他县市网上二次询价公示”)。报价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元(RMB)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1-1

关于软件系统监理服务

1、工程概况

闽侯县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地点在闽侯县医院,包移动医疗管理系统、护理管理系统、ICU管理系统、血液透析管理系统、实时审方系统、电子单据报销一体化系统、固定资产与设备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移动护理系统等建设内容,项目预算金额:5640000元。

2、 建设项目监理义务

(1)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在约定范围内,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进行控制,对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单位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地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业主单位报送委派的监理人员名单、监理规划、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完成监理合同条件中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3、人员配备要求

(1)承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1名:并且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除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且一个月内不少于15天现场驻点;

(2)承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并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备除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一个月内不少于20天现场驻点;

(3)承诺拟派出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或以上:并需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在监理服务期内(合同签订至项目验收合格)全程现场驻点;

备注:①供应商需提供符合以上人员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②成交人需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书原件确认核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虚假应标,不予签订合同。③根据成交人对人员配备的承诺,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驻场监理人员,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且只能更换1人次,超过1人次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4、单位资质要求

监理单位须承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企业监理资质。

备注:①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以上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②成交人需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确认核查,否则视为虚假应标,不予签订合同。

5、保密要求:

(1)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任何一方因为本工程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声明。(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的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工程,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永久不得对外透露。(5)成交人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成交人要与建设单位签署保密协议。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理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严格审核,若经发现存在未如实履行监理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监理人员应常驻项目所在地,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得随意离开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员若需离岗外出,应事先书面请假,并经采购人同意。

3)除人员配备要求变更监理人员外,供应商每变更总监理工程师,扣除合同金额2%,供应商每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扣除合同金额1%;监理人员未能参加周例会、项目协调会等会议,每少参加一次扣除500元;监理人员需在采购人安排的地点进行人员签到,每少一次签到扣除200元。违约扣除金额从采购人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履行约定,造成违约的,应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支付采购人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损失无法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设备与采购文件中承诺不符,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供应商应自行了解闽侯县医院信息化项目前期建设的规划和可研方案,根据其技术关联性和架构关系,制定监理和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闽侯县医院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

1项

66000.00

成交金额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207

版权所有: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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