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0]BYZB[GK]202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关于2020年西湖公园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技术项评标项目F2.7中 “7-1、《投入本项目的专用设备一览表》中,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不得缺少的专用设备如下:每位保安保安服2套(春秋装1套和冬装1套),警用三件套(强光手电、伸缩警棍、防爆自卫喷射器)16套,巡逻电动车(2轮)不少于3辆,对讲机不少于20台,防暴器5套(防暴钢叉、防暴长胶棍、防暴盾牌)。评委对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专用设备进行评分,能满足以上要求,专用设备齐全者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满分3分)(注:上述装备必须提供投标人购买发票复印件。巡逻电动车必须提供带牌照相片和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更正为:“7-1、《投入本项目的专用设备一览表》中,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不得缺少的专用设备如下:每位保安保安服2套(春秋装1套和冬装1套),警用三件套(强光手电、伸缩警棍、防爆自卫喷射器)16套,巡逻电动车(2轮)不少于3辆,对讲机不少于20台,防暴器5套(防暴钢叉、防暴长胶棍、防暴盾牌)。评委对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专用设备进行评分,能满足以上要求,专用设备齐全者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满分3分)(注:上述装备必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
由于以上内容的修改,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1-3 10: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0年11月9日09:00(北京时间)”
本更正内容为[350100]BYZB[GK]2020007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 址:鼓楼区湖滨路70号
联系方式:0591-83783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常文
电 话:0591-83783656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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